山东入室抢婴案:人贩法庭抖腿毫无忏悔,受害者姜甲儒直面真相

案件回顾:时间回到18年前

4月2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轰动全国的“入室抢婴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6年12月,当时仅8个月大的姜甲儒被四名人贩子闯入家中抢走并贩卖。如今,当年的婴儿已经成长为一名青年,而这场迟到的正义审判终于拉开了帷幕。

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一家等这一天等了整整18年。”言语间充满了复杂的情感——有愤怒、有不甘,但更多的是对公正的渴望。

庭审现场:嫌犯态度引发众怒

中午12点40分左右,姜甲儒一家四口以及代理律师走出法庭,短暂休庭。据目击者描述,其中一名被告人袁某某在庭审过程中不仅毫无悔意,甚至当众抖腿,表现出极不尊重的态度。这一行为让旁听席上的家属和群众义愤填膺。

姜甲儒的父亲表示:“看到他们这样,我真的难以相信这些人还有良知。”他的声音微微颤抖,显然情绪尚未平复。

关键节点:三名被告当庭翻供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此次庭审中,四名被告人中的三人竟然选择当庭翻供。他们试图推翻之前承认的事实,并将责任归咎于他人。这种行为无疑加剧了受害家庭的痛苦,也让公众对这些人的道德底线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特别关注:根据最新消息,检方已明确指出,此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建议判处主犯无期徒刑或死刑。

姜甲儒的心声:直面人贩子

作为本案的核心人物,姜甲儒本人也首次出庭面对那些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人贩子。“我不会害怕他们,”他说,“我想知道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做?我的家人这些年承受了多少痛苦?”

姜甲儒的哥哥补充道:“今天站在法庭上,我觉得不仅是为弟弟讨回公道,也是为了所有因拐卖而破碎的家庭发声。”

村民眼中的袁某某:难以置信的恶行

在距离法院数百公里外的小村庄里,村民们对于袁某某的所作所为感到难以置信。“平时看起来挺正常一个人,怎么干得出这样的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感叹道。

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袁某某与姜甲儒其实是同村邻居。这种熟人间的信任被利用来实施犯罪,更加凸显了案件的残忍性。

结语:正义虽迟但到

尽管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但今天的庭审标志着这起案件进入了新的阶段。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它都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保护儿童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打击人口拐卖犯罪的紧迫性。

(注:以上内容基于公开报道整理,旨在传递事实真相,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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