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撤销婚姻:她婚前切除子宫

案件背景

近日,一起关于婚姻撤销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河南男子周某在与年长7岁的妻子结婚数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关系。这一案件的核心在于妻子在婚前是否隐瞒了自己的健康状况。

案件详情

据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公开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周某的妻子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以及进行了子宫全切除手术的事实。这一情况在婚后被发现后,导致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危机,最终引发了法律纠纷。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离婚;综合考虑彩礼性质、当地习俗及双方共同生活等情况,判定被告马某需返还男方15万元彩礼;同时,为平衡双方婚姻期间的财产权益,原告李某需支付被告马某7万余元财产补偿;而双方其他诉讼请求,则依法予以驳回。

法官提醒

此案的判决结果提醒我们,当事人以对方隐瞒病史为由起诉撤销婚姻,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一方在婚前确实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另一方。这些证据包括:对方提供的婚前身体检查报告,证明对方在婚前已经知道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检查该疾病的诊疗单,作为直接证据证明疾病的存在;证人提供的对方婚前健康状况的证言等。

案例分析

此外,近期还有一起类似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一位31岁的医生男友被指控暗中给女友下堕胎药导致流产,女友愤而报警起诉维权。北京顺义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向王女士书面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法律建议

缔结婚姻是基于男女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在缔结婚姻时,双方应坦诚相待,而非故意隐瞒。目前,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因受胁迫而结婚,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另外,撤销婚姻不同于离婚,撤销婚姻后的婚姻状态为未婚。

总结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婚姻中的诚实与信任至关重要。在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隐瞒重要事实,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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